进口榴莲注意事项∶
1.榴莲应来自指定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。
2.榴莲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榴莲名称、产地、包装厂名称或代码。
3.榴莲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,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,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榴莲种类。
4.榴莲应不带枝、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、虫、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。
5.榴莲中的农药残留、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。
6.办理输出国/地区植物检疫证书。注意∶用集装箱装运的,应在证书上体现集装箱号;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已办理的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上的收货人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;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,应声明。
二.榴莲进口报关需要办理以下资料∶
1.境外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公司备案,需要其在进口海关办理;
2.国内收货人抬头备案,需要在我国海关办理备案手续;
3.官方产地证,需要国外那边提供的;
4.官方卫生证需要国外提供;
5.榴莲进口报关还需要做“食品标签备案”,需要在当地检验检疫局胁理;
三.榴莲进口清关时间
1.食品收发货人备案(发货前办理2-3工作日)
2.备货
3.准备单证
4.发货到港
5.换单
6.报检
7.报关
8.交税
9.抽样检测
10.货物放行(1个工作日))
11.出卫生证(3-5工作日)